2015年高新区检察院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办公室、刑事检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其主要职能分别为:
(1).反贪污贿赂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侦查、职务犯罪预防;
(2).办公室:机关事务处理、政工宣传、法律政策研究、检察技术应用;
(3).刑事检察处:侦查监督、公诉及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罚执行监督;
(4).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监管等;
(5).民事行政检察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控告申诉举报案件处理。
2.机构情况。
我院于2015年成立建院,为独立核算行政单位。
3.人员情况。
我院2015年5月份招聘临时人员25人,其他在职人员工资分别在市检察院、遵化检察院、丰润检察院发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于2015年成立建院,2014年未做收支预算安排。2015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1010036-检察室 单位(万元)
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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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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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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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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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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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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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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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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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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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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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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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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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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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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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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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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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上级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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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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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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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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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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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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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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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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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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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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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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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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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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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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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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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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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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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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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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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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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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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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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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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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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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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院年初收入预算数为3889900元,收入决算数为3015425.94元,年初支出预算数为3889900元,支出决算数为1155634.83元。
2015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155634.83元÷3889900元=23.7%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