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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时间:2022-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新区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带头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4月11日,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对安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唐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玉军出庭支持公诉。审判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以被告人安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万元。被告人安某某认罪认罚。

2022年3月19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决定从3月20日零时起,对全市行政区域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机动车持通行证通行。安某某为其本人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商户所使用的车辆,共计14辆机动车按号牌伪造了唐山市商务局制发的《进出唐山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共计2辆机动车按号牌伪造了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路南区食品保供车辆通行证》,准备用于通过疫情防控卡口和应付疫情防控检查。3月21日至4月4日期间,多辆机动车持安某某伪造的通行证,屡次通过卡口检查和路面巡查,在管制道路上通行,扰乱了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高新区检察机关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坚守抗疫防线,全力以赴为战胜疫情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坚持领导率先。检察长担任案件承办人并出庭支持公诉,为检察官准确办理案件,特别是涉疫情案件,提供了现实的榜样,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到了关键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能动履职。深入落实高检院、省市院依法能动履职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掌握案情,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贯穿办案始终,以大公诉视角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高效办案。本案从立案经批准逮捕到提起公诉仅用时5天,时效性显著,尽快向社会表明了司法态度,尽快产生了警示教育效果,以司法办案实效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大局。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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