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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开展逮捕必要性公开听证
时间:2020-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新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

开展逮捕必要性公开听证

 

近日,高新区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及苏某家属等到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对苏某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进行“远程”听证。

该院在审查逮捕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查明犯罪嫌疑人苏某与被害人高某系合作伙伴,因债务纠纷,苏某在索要债务中与高某发生肢体冲突,至高某鼻部骨折,系轻伤二级,经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苏某在审查逮捕环节自愿认罪,其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该院为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依职权启动了逮捕必要性公开听证程序。

会上,该院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发原因、经过和事实,侦查机关办案人员首先就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社会危险性分析进行了阐述;苏某认罪悔罪,被害人高某及苏某家属握手言和。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情介绍后,针对案件事实分别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此案系经济纠纷引发,被害人在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且苏某年过五旬,认罪态度较好,双方之间为熟人关系,希望检察机关给予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肯定和赞许,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案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会后,该院经充分参考听证会意见,经检察长决定,对苏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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