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院党组书记孙玉军同志对推进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6月1日,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迎接建党100周年,高新区院党组书记孙玉军主持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现实标准,把党史学习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二是“每位干警都要有一个课题”。进行课题式落实,将既定部署分工分解至个人,对课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搭档式推进,灵活组建办实事小团队,定期通报办实事进展,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制度化深入,把“办事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用实际行动、实际效果,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三是提升活动效果、加强信息总结。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日常司法办案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办实事促进高新检察在司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改正,通过日常司法办案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