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任命及我院人员现状和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分工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安排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玉军同志主持机关全面工作;
副检察长宋旭东同志分管政治部、案管部、公益诉讼工作、信访工作、检务督察工作。